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112學年度臺中市國中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案,請欲申請之教師請於5/19(五)前提交課程計畫表至教務處,5/29(一)課發會審查。

發佈日期 : 2023-05-02 發佈者 : 洪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重要時事
一、 依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教學參考原則暨臺中市國中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補充規定辦理。
二、 請有意願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需向本局額外申請鐘點費者,除課程計畫規劃表,應另行提交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協同教學課程計畫,於112年6月20日(星期二)前免備文送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顏小姐),俟本局核定後,請學校再併同該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報本局備查。
三、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各乙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