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115 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9-11 發佈者 : 林特教組長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一、依 據:教育部115年5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152601164號函辦理。
二、目 的:
1. 協助普通班教師與相關人員認識視障生身心特性與教育需求
2. 增進普通班教師指導視障生學習與生活適應知能
3. 培養視覺障礙有關人員視障服務專長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五、上課時間:115年10月31日~12月13日(第1階段)
116 年3月6日~5月15日(第2階段暫訂)
六、上課地點: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大樓3樓第一會議室
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4樓404教室
七、參加人員:(正取20名,若未超過10人,則不開班,並備取5名)
1.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
2.特教合格教師(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
3.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4.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
5.視障生家長
6.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7.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若下列課程已修習過之報名者,將不列入優先錄取名單
八、課程名稱: 每科2學分,36小時計
01.視障教育導論
02.視覺損傷的生理病理基礎
03.定向與行動概論
04.視覺障礙與服務實務
05.點字入門
※每科課程應實施期中期末評量,未通過者,不予核發證書或時數證明
九、報名方式:
1.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
滿,將以參加人員之1-4項為優先錄取。開課當日,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若原先
已報名及錄取本視障學分班,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
2.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視障生,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3.請於10月21日(三)前傳真,傳真:06-2130983,確定名單於10月22日下午公佈
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https://www.nutn.edu.tw/vhc/。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06-2138354 陳可華小姐。
十、學分證明
1. 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0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時數各科至
多12小時,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
2. 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8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請假各科至
多12小時,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

十一、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
理。
十二、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115年度視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作計畫」專案項下
支應。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