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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展延期間,各校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校長或教師敘獎案

作者 : 黃俊憲 發佈日期 : 2026-06-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6-22 發佈者 : 黃資訊組長
一、 依據本局114年3月28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027740號(國中小)及第11400277401號(高中職)函(諒達)辦理。
二、 案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原訂執行期程至115年1月31日止,經教育部函示計畫期程展延至115年5月31日止。
三、 為持續鼓勵各校落實數位學習推動及促進經驗交流,於計畫展延期間(115年2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辦理數位學習公開課之實際授課校長或教師,其敘獎基準延續本局前開函文規定辦理:酌予辦理校內數位學習公開課之校長或教師嘉獎1次,辦理跨校數位學習公開課(參與該場次他校教師至少3校以上)之校長或教師嘉獎2次。
四、 本案以公開課實際授課之校長或教師為敘獎對象,請貴校依據實際辦理情形予以授課人員敘獎。
五、 公立學校敘獎人員如為校長,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函報校長獎懲建議函及公開課紀錄,俾利本局彙整另案發布;餘教職員敘獎部分,請依規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私立學校請依規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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