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賽實施計畫修正案0617
發佈日期 :
2026-06-17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重要時事
說明: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15年5月19日基府教終貳字第1150224771號函、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第1次領隊會議紀錄及本局115年1月19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05359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配合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第1次領隊會議紀錄修正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 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以2+1人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前述「加列+1」之參賽者,須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倘經查證不符前揭資格者,取消其參賽資格,成績以0分計算。
(二)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情境式演說競賽員在演說及回答時以族語為主,得適時穿插國語及外來語。
三、 提醒複賽報名日期與方式說明如下: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臺中市語文競賽報名系統網址:https://language.tc.edu.tw/)。
(二) 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師組),逕由網站系統轉登錄至複賽,各校毋須再次上網報名。
(三) 得直接參加複賽者(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情境式演說、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演說、朗讀)應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請自系統列印報名統計表【附表4】並逐級核章,於8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教務處,逾時恕不受理。
(四) 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於8月14日(星期五)前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五) 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競賽員,請自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請自系統列印報名表【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於8月14日(星期五)前寄至教育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六) 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進行公開抽籤,請各校派員前往;若無代表出席即由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代抽,且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詳細賽程表,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查詢下載。
(七) 教師組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若有市內調校情形,請由原服務學校函報本局修正服務單位(副知承辦學校)。
(八) 學生組之指導老師應以實際指導者為主,以1名為限,且編制內教師不得跨校指導;如逕行安排非實際指導者而日後生其疑義者,由參賽單位逕行負責。競賽員之指導老師倘欲更換,須於競賽前函報本局(副知承辦學校),逾期恕不受理。
(九) 複賽獲學生組、教師組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特優成績最優前2+1人(「加列+1」之參賽者,須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須代表本市參加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若因故不克參賽,競賽員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聲明書【附件三】,由其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於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備查。棄權經核准後,由本局依成績遞補代表參賽(惟成績未達優等者不予遞補)。
(十) 本競賽係以選拔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優秀競賽員為目的,若115年本市語文競賽複賽學生組、教師組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特優成績最優前2+1人,放棄本市全國語文競賽代表權之競賽員,則不列入116年度種子選手資格。
(十一) 競賽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競賽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請各校轉知競賽員及相關人員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實施計畫-附件二】。
四、 本競賽資訊亦請同步轉知貴校所屬實驗教育學生,各項計畫內容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瀏覽下載。
五、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一、 依據基隆市政府115年5月19日基府教終貳字第1150224771號函、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第1次領隊會議紀錄及本局115年1月19日中市教終字第1150005359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計畫配合中華民國115年全國語文競賽第1次領隊會議紀錄修正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 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以2+1人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前述「加列+1」之參賽者,須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倘經查證不符前揭資格者,取消其參賽資格,成績以0分計算。
(二)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情境式演說競賽員在演說及回答時以族語為主,得適時穿插國語及外來語。
三、 提醒複賽報名日期與方式說明如下: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臺中市語文競賽報名系統網址:https://language.tc.edu.tw/)。
(二) 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組及教師組),逕由網站系統轉登錄至複賽,各校毋須再次上網報名。
(三) 得直接參加複賽者(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情境式演說、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演說、朗讀)應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請自系統列印報名統計表【附表4】並逐級核章,於8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寄達或親送至複賽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教務處,逾時恕不受理。
(四) 具種子競賽員資格之國小及國中應屆畢業生,應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上網報名,並由新就讀學校備文檢附報名表【附表5】及獎狀證明影本,於8月14日(星期五)前正式公文函報複賽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副知本局)辦理複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五) 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競賽員,請自1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8月10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逕至臺中市語文競賽網報名,並請自系統列印報名表【附表5】併同學生證影本(含最新學籍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僅供參賽資格審查使用)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於8月14日(星期五)前寄至教育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終身教育科),逾期恕不受理。
(六) 領隊暨抽籤會議:訂於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進行公開抽籤,請各校派員前往;若無代表出席即由承辦學校(烏日區烏日國小)代抽,且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及詳細賽程表,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查詢下載。
(七) 教師組經初賽錄取晉級複賽者,若有市內調校情形,請由原服務學校函報本局修正服務單位(副知承辦學校)。
(八) 學生組之指導老師應以實際指導者為主,以1名為限,且編制內教師不得跨校指導;如逕行安排非實際指導者而日後生其疑義者,由參賽單位逕行負責。競賽員之指導老師倘欲更換,須於競賽前函報本局(副知承辦學校),逾期恕不受理。
(九) 複賽獲學生組、教師組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特優成績最優前2+1人(「加列+1」之參賽者,須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須代表本市參加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若因故不克參賽,競賽員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語文競賽聲明書【附件三】,由其就讀學校或服務單位於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備查。棄權經核准後,由本局依成績遞補代表參賽(惟成績未達優等者不予遞補)。
(十) 本競賽係以選拔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優秀競賽員為目的,若115年本市語文競賽複賽學生組、教師組特優成績最優前2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特優成績最優前2+1人,放棄本市全國語文競賽代表權之競賽員,則不列入116年度種子選手資格。
(十一) 競賽員須遵守各項競賽注意事項,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競賽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請各校轉知競賽員及相關人員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臺中市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實施計畫-附件二】。
四、 本競賽資訊亦請同步轉知貴校所屬實驗教育學生,各項計畫內容請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https://language.tc.edu.tw/瀏覽下載。
五、 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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