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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水域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 : 2026-06-11 發佈者 : 陳體育組長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一) 選擇有合格救生員駐守及安全設施完善之合法水域場所。
(二) 避免前往公告危險水域、野溪、河川、水圳、埤塘及海域等高風險區域戲水。
(三) 從事水域活動應結伴同行,並告知家長活動地點及時間。
(四) 遵守水域管理規定及警示標誌,不擅自進入禁止區域。
(五) 注意天候變化,如遇豪雨、颱風或水流異常情形,應立即停止水域活動。
(六) 從事獨木舟、立式划槳(SUP)、浮潛等活動時,應正確穿戴救生衣等安全裝備。
(七) 加強宣導防溺十招及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等自救救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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