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務必參加及准考證發放規定,維護學生應考權益

發佈日期 : 2026-03-20 發佈者 : 羅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59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並於每年5月針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不論是否需於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除經本局(府)核准者外,應參加教育會考。115年教育會考將於5月16日、17日辦理,請貴校務必督導所有應屆畢業生應依前開規定參加。
三、 依據中投區115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規定,將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之應屆國中畢業生准考證由學校發放,請貴校應發放准考證予學生,俾學生參加考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學生准考證,以維護學生應考權益。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