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5年度學校「營造美的角落」-公私協力合作 「藝術家到校」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3-03
發佈者 :
吳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重要時事
說明:
一、 為鼓勵學校與藝術家合作,結合校訂特色課程,導入藝術家專長,形塑具特色的藝文美感展演活動。鼓勵學校善用校園藝文空間,展覽師生藝文作品、推展藝文活動,帶動師生藝術欣賞及創作的風氣,豐富師生及社區民眾藝文、美感體驗,並提升藝術家公共參與機會,特訂定旨揭計畫,相關內容如下:
(一) 實施對象: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實施項目:
1、 藝術家入校:與藝術家協力合作,融入學校課程,帶領 師生進行藝術創作,營造具學校特色的藝文活動。
2、 藝文展演活動:規劃藝文空間展示師生的藝術作品、音 樂或表演活動,提供學校師生、社區或鄰近學校欣賞, 打造學校成為社區藝術教育園地。
(三) 經費補助:以學校為單位,經本計畫審查獲選之學校(預計12校),每校補助最高新臺幣12萬元。
(四) 申請方式:請於115年4月14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資料紙本核章正本(1式3份)寄達(郵戳為憑)臺中市北屯區逢甲國民小學(40661臺中市北屯區北坑巷60號)學務處廖傳結主任(04-22390047#720)收,信封請註明「115年公私協力『藝術家到校』申請案」。申請資料電子檔(掃描檔及可編輯檔案各1份)請傳至本局承辦人黃立涵信箱han54507@taichung.gov.tw,逾期恕不受理;本局將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二、 為利申請學校瞭解並掌握計畫辦理內容,特辦理說明會,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一) 時間: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 地點:本市爽文國中行政大樓5樓視聽教室(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
(三) 為利場地安排,請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填寫出席調查表https://forms.gle/938fSquZTxe8iqfx5。
(四) 因學校停車空間有限,請與會人員儘量共乘前往。
一、 為鼓勵學校與藝術家合作,結合校訂特色課程,導入藝術家專長,形塑具特色的藝文美感展演活動。鼓勵學校善用校園藝文空間,展覽師生藝文作品、推展藝文活動,帶動師生藝術欣賞及創作的風氣,豐富師生及社區民眾藝文、美感體驗,並提升藝術家公共參與機會,特訂定旨揭計畫,相關內容如下:
(一) 實施對象:本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 實施項目:
1、 藝術家入校:與藝術家協力合作,融入學校課程,帶領 師生進行藝術創作,營造具學校特色的藝文活動。
2、 藝文展演活動:規劃藝文空間展示師生的藝術作品、音 樂或表演活動,提供學校師生、社區或鄰近學校欣賞, 打造學校成為社區藝術教育園地。
(三) 經費補助:以學校為單位,經本計畫審查獲選之學校(預計12校),每校補助最高新臺幣12萬元。
(四) 申請方式:請於115年4月14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資料紙本核章正本(1式3份)寄達(郵戳為憑)臺中市北屯區逢甲國民小學(40661臺中市北屯區北坑巷60號)學務處廖傳結主任(04-22390047#720)收,信封請註明「115年公私協力『藝術家到校』申請案」。申請資料電子檔(掃描檔及可編輯檔案各1份)請傳至本局承辦人黃立涵信箱han54507@taichung.gov.tw,逾期恕不受理;本局將成立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二、 為利申請學校瞭解並掌握計畫辦理內容,特辦理說明會,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一) 時間: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
(二) 地點:本市爽文國中行政大樓5樓視聽教室(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
(三) 為利場地安排,請於1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填寫出席調查表https://forms.gle/938fSquZTxe8iqfx5。
(四) 因學校停車空間有限,請與會人員儘量共乘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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