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 18 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 及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09-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09
發佈者 :
鄭午餐秘書
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 18 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
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 服務對象:
(一)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 18 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 合作商家:
包含統一超商、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及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
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24 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 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
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四、 提供緊急餐食:
(一)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除外),以 80 元為原則,
遇兒少食量大者,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二)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如店內禁止內用)。
(三)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 113 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
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 注意事項: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
致於超商(市)中無法使用該券,為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
致有飢餓情狀,仍可至上述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倘有任何疑問,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7215。
及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 服務對象:
(一)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 18 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 合作商家:
包含統一超商、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及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
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24 小時皆可至上述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 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
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四、 提供緊急餐食:
(一)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除外),以 80 元為原則,
遇兒少食量大者,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二)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如店內禁止內用)。
(三)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 113 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
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 注意事項: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
致於超商(市)中無法使用該券,為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
致有飢餓情狀,仍可至上述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倘有任何疑問,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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