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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轉大陸委員會函以,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

作者 : 温彥彰 發佈日期 : 2025-04-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4-17 發佈者 : 温人事助理員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15日中市教人字第1140027963號函,臺灣人民領有中國大陸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請同仁留意,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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