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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24-08-19 發佈者 : 羅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573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類別及其申請方式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
1、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請於113年9月13日(星期五)前、第二學期請於114年3月14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
2、 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並逐級核章,相關資料逕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教務處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連絡電話:04-24716609轉711)。
3、 另請依申請階段別造冊:國小(https://forms.gle/9ewgazvpFK9eWcnL7)、國中(https://forms.gle/TWnmcz5xmKN5GeDn8)、高中(https://forms.gle/TMxbJGjRfZ5FAHhR9),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護學生領獎權益,如需造字,請於名冊備註欄註明。
4、 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倘設有國中部者,請區分高中部、國中部之案件並分別繕造名冊,且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排列名額(學業成績請繕寫至小數點下第二位),如分數相同者,則以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
(二) 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原住民資格及初審後,併同申請表件及合格名冊並逐級核章後,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逕送至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小教務處收(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280號,連絡電話:04-24716609轉711)。另請至以下鏈結填寫才藝優秀合格名冊(https://forms.gle/G17iN5JT5ZBNYFfF6)。
三、 請學校承辦人確實審核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 有關本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本市立長億高中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倘有任何疑問,學業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該校陳先生,(04)22704022分機108;才藝優秀獎學金部分,請洽游小姐,(04)22704022分機107。
五、 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個別申請者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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