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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學年度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4-15 發佈者 : 謝資料組長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3學年度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1份,請有意參與之學校依期限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4月3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30013122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4條及特殊教育法第38條之規定,已課予學校提供適應體育教學及相關支持服務之義務。為挹注十二年國教階段各級學校適應體育之推動量能,並提升第一線體育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之適應體育專業知能,以優化身心障礙學生參與之體育課程品質,教育部體育署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 申請資格:全國推行適應體育發展之教育部主管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案鼓勵跨領域(含幼兒園)或跨校(含矯正學校)聯合提案,合作辦理達到共同推動適應體育之目的。
(二) 申請期限:有意申請學校請於113年5月17日前檢具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及計畫合作協力同意書(同意書無則免),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局體育保健科彙辦,並請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peilinchou80@taichung.gov.tw)。
(三) 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自核定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四) 補助金額: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每案最高核定經費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經常門經費。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四、 本案如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本計畫專任助理鄭凱云,電話:02-77493199,電子信箱:ntnuap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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