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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教育局徵求113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1名,鼓勵符合資格教師應聘。

發佈日期 : 2024-03-12 發佈者 : 洪教學組長 公告分類 : 重要時事
一、 依據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辦理。
二、 為推動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教育相關業務,本局徵求現職國中、國小教師擔任本市113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協助本局辦理本土語文之教學、推廣及研究之相關業務,辦公地點為臺中市西屯區何厝國民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辦公室,詳細工作內容、減授課額度及補助學校經費來源等,請見前揭要點。
三、 資格條件:本市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之現任合格教師:
(一) 取得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且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二) 取得一百零二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或一百零三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考試,具備本土語言教學、研究等具體績效人員。
四、 本次徵選缺額1名,擇優錄取,有意投件者,請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學經歷文件(含最高學歷、教師證、服務學校應聘書、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或相關佐證資料影本)各1份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
五、 檢附前揭要點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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