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差勤規定、系統操作說明及QA,請同仁參閱,並務必留意遵守!
發佈日期 :
2025-08-27
發佈者 :
温人事助理員
公告分類 :
跑馬燈,校務公告
●本校上班時間如下:
一、校長、職員、兼行政、專任教師:08:00-12:00,13:00-17:00。
二、教師兼導師:08:00-16:00。
三、專任運動教練:依各學年度簽准之球隊訓練計畫。
●本校請假規定如下:
一、原則: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二、例外: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三、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因公傷病之公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診斷書」。但於分娩前先請之娩假,不在此限。
四、教師代理課務、代理導師部分請遵守教務處及學務處規定,其餘規定請依相關請假規則辦理。
●本校差勤表單之「可申請期限」經彙整各處室單位主管意見,並於112年12月22日簽奉核定如下:
一、補「請假單」:15天內
二、補「出差單」:3天內
三、補「公出單」:3天內
四、補「加班申請單」:3天內
五、補「出國申請單」:15天內
六、補「忘刷單」:3天內
七、補「銷假單」:3天內
八、補「公假單」:3天內
★備註一:可申請期限天數僅計算工作日,不包含例假日。
★備註二:如因重大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超過可申請期限未申請,請上簽呈敘明理由補申請,經主管及校長核准後,傳送至人事室辦理。
※差勤表單「可申請期限」規定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實施!
檢附:本校差勤規定、系統操作說明及QA1份,如附件,請同仁務必參閱,謝謝!
一、校長、職員、兼行政、專任教師:08:00-12:00,13:00-17:00。
二、教師兼導師:08:00-16:00。
三、專任運動教練:依各學年度簽准之球隊訓練計畫。
●本校請假規定如下:
一、原則: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二、例外: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三、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二日以上之病假、因公傷病之公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醫療機構診斷書」。但於分娩前先請之娩假,不在此限。
四、教師代理課務、代理導師部分請遵守教務處及學務處規定,其餘規定請依相關請假規則辦理。
●本校差勤表單之「可申請期限」經彙整各處室單位主管意見,並於112年12月22日簽奉核定如下:
一、補「請假單」:15天內
二、補「出差單」:3天內
三、補「公出單」:3天內
四、補「加班申請單」:3天內
五、補「出國申請單」:15天內
六、補「忘刷單」:3天內
七、補「銷假單」:3天內
八、補「公假單」:3天內
★備註一:可申請期限天數僅計算工作日,不包含例假日。
★備註二:如因重大事由或不可抗力因素超過可申請期限未申請,請上簽呈敘明理由補申請,經主管及校長核准後,傳送至人事室辦理。
※差勤表單「可申請期限」規定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實施!
檢附:本校差勤規定、系統操作說明及QA1份,如附件,請同仁務必參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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