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重要日程表各1份
發佈日期 :
2021-06-17
公告分類 :
升學資訊
主旨:檢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重要日程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4108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3日召開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修正各入學管道所有重要日程,均以順延一週為原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召開前述會議討論, 並調整旨揭聯合區適性輔導安置後續相關作業時程及配套措施,爰本市是項安置各項期程併同修正。
三、 旨揭簡章調整後續相關作業時程、報到方式及放棄安置結果方式,說明如下:
(一) 報到時間:1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
(二) 餘額安置網路報名:110年7月14日(星期三) 至110年7月16日(星期五)。
(三) 餘額安置公告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四) 其餘期程無修正。
四、 報到方式請依各安置學校所訂之方式辦理,另放棄安置結果請依修正後簡章規定採傳真或郵寄方式交予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並請於傳真或由郵寄後致電安置學校確認。
五、 旨揭安置簡章修正,公告於下列網站,請學校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一) 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
(二) 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三) 本市臺中啟聰學校(https://thdf.tc.edu.tw/p/426-1088-11.php)。
六、 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本市旨揭安置修正期程,並請學校協助轉知學生及家長依修正後簡章規定時程辦理報到事宜。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4108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3日召開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第2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修正各入學管道所有重要日程,均以順延一週為原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召開前述會議討論, 並調整旨揭聯合區適性輔導安置後續相關作業時程及配套措施,爰本市是項安置各項期程併同修正。
三、 旨揭簡章調整後續相關作業時程、報到方式及放棄安置結果方式,說明如下:
(一) 報到時間:110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
(二) 餘額安置網路報名:110年7月14日(星期三) 至110年7月16日(星期五)。
(三) 餘額安置公告安置結果: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四) 其餘期程無修正。
四、 報到方式請依各安置學校所訂之方式辦理,另放棄安置結果請依修正後簡章規定採傳真或郵寄方式交予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並請於傳真或由郵寄後致電安置學校確認。
五、 旨揭安置簡章修正,公告於下列網站,請學校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一) 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
(二) 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三) 本市臺中啟聰學校(https://thdf.tc.edu.tw/p/426-1088-11.php)。
六、 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轄屬學校本市旨揭安置修正期程,並請學校協助轉知學生及家長依修正後簡章規定時程辦理報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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