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立潭秀國中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發佈日期 :
2026-08-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1
發佈者 :
梁註冊組長
一、案經本校115年6月30日期末校務會議提案通過。
二、修正辦法第13條,增列『身心障礙學生之補行評量,依「臺中市立潭秀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刪除辦法第21條。
三、修正後學生學習辦法如附件。
二、修正辦法第13條,增列『身心障礙學生之補行評量,依「臺中市立潭秀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評量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刪除辦法第21條。
三、修正後學生學習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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