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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獎勵金開始申請,請備妥相關資料

發佈日期 : 2021-02-24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作業要點」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預計於110年3月5日寄發中級暨中高級合格證 書,本會受理時間為110年3月5日至4月6日,請貴校檢附下 列文件,於4月6日前免備文,以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會,

申請獎勵金:

(一)請領清冊(請於備註欄位註明身分,例如學生、老師或家 長等,除學生外,其餘身分請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證 明設籍於本市,符合申請要點第2點之規定)。

(二)學校收據(載明匯款帳戶)。

(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

三、除上述紙本資料外,請貴校另將請領清冊電子檔(word檔) 以email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tps022@taichung.gov.tw );獎金俟申請資料查驗無誤後,逕撥貴校指定帳戶。(同 一級別、腔調之認證,曾經受有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 申請獎勵金。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

四、隨函檢附本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及請領清冊 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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