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並自112年11月29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3-12-05 發佈者 : 温幹事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同日停止適用「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實施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閱。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