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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立國民中學代理教師再聘事宜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7-24 發佈者 : 温幹事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2年6月29日奉核簽辦理。
二、 有關本市國中經公開甄選進用之代理教師,如獲學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下稱聘任辦法)第4條規定再聘者,且該名代理教師聘期連續未中斷,於聘任辦法第4條所訂之再聘次數2次內,得免辦理離職手續。惟如於聘任辦法第4條所訂之2次再聘次數已滿,學校需再行公開甄選招考者,仍應辦理離職手續。
三、 請貴校依上開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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