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中市教育局辦理111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暑假場),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3-05-23 公告分類 : 研習訊息
一、 依據本市111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20419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
(二) 研習地點:本市慈明高中聖露樓(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388號)。
(三) 報名資格:
1、 本市109、110、111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含中小學附設幼兒園,請轉知貴屬附幼)。
2、 為增進研習效益,本研習鼓勵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參與。
(四) 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7日(星期二)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不同學習階段所屬之研習代碼報名,各場次額滿為止:
1、 中學組:研習代碼3866934,限額100名。
2、 小學組:研習代碼3866933,限額250名。
3、 附幼組:研習代碼3866940,限額100名。
三、 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2年6年15日(星期四)前填具附件之提案單(1案1張)後,以學校為單位將電子檔寄至taichung0318@gmail.com(信件標題請註明「臺中市111學年度第2學期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提案單-OO學校」)。
四、 研習注意事項:
(一) 研習當日請依主辦學校指示停放車輛,建議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會場。
(二) 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教專中心(電子郵件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三) 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
(四)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及提案單各乙份(如附件)供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