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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3月20日起因應「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新制之教職員差勤規定

作者 : 温彥彰 發佈日期 : 2023-03-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1 發佈者 : 温幹事
112年3月20日起因應「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新制,教職員差勤規定如下:
(一)本人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1.以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

2.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請申請「病假(不列日數,Covid19陽性輕症或無症狀)」,需檢附快篩陽性證明(標示當事人姓名及快篩日期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照片),可請第0日(快篩陽性當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共6日,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若第6日以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應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始得再請該假別。該假別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

(二)照顧家中0-12歲子女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以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扣薪之「防疫照顧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亦可請自己的假如家庭照顧假、加班補休等,惟課務需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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