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有關臺中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代理教師聘期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作者 : 温彥彰 發佈日期 : 2023-03-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03 發佈者 : 温幹事
說明:
一、 本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代理教師聘期,111學年度第2學期調整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自112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聘期為全學年完整聘期。
二、 另代理教師如屬中途聘任或提早離職者,則前者聘期自實際到校日起,後者聘期至實際離職日止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