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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2-13 發佈者 : 温幹事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各科室(電話:04-2228-9111):
(一) 高中職教師:本局高中職教育科(分機54113)。
(二) 國中教師:本局國中教育科張小姐(分機54215)。
(三) 國小教師:本局國小教育科吳小姐(分機54321)。
(四) 幼兒園教師:本局幼兒教育科王小姐(分機54428)。
(五) 特教教師:本局特殊教育科巫小姐(分機54616)。
(六) 體育教師及專任運動教練:本局體育保健科劉先生(分機54704)。
(七) 專任輔導教師:本局學生事務室史小姐(分機55102)。
(八)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本局人事室許小姐(分機5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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