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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為數位退休(職)證,相關驗證功能及方式,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2-04 發佈者 : 温幹事 公告分類 : 宣導事項
說明:
一、 依據銓敘部民國112年1月10日部退三字第11255256272號函辦理。
二、 查現行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之用途,除為退休公(政)務人員身分證明外,退休(職)人員前往部分公營風景名勝、博物院館及文教館所參觀、遊覽時,有給予優惠或減免門票,並以退休(職)證驗證身分。茲公(政)務人員退休(職)證訂自民國112年1月16日起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提供下載,另改版後之數位退休(職)證內含銓敘部部徽浮水印,並提供QR Code作為內容驗證機制,各機關(構)如欲查驗數位退休(職)證之有效性,得以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QRCode,並確認係由MyData網站(https://certproof.nchc.org.tw/)發行,才可視為不可否認及竄改之證明。至於前經銓敘部核發之實體退休(職)證仍可繼續使用,併予敘明。
三、 檢附前開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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