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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發佈日期 : 2022-08-29 發佈者 : 羅註冊組長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8月25日原民教字第1110044663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依上開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三、 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呼應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四、 新(111)學年度系統啟用日(9月1日)起,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另重要提醒為避免遭潛入者竄改或刪除資料,登入後應即變更密碼,並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Email帳號。
五、 旨揭助學金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網址:https://cip.ntcu.edu.tw/)辦理,並得參考網站內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
六、 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者。
七、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八、 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九、 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及特殊狀況證明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十、 請各校確實於9月30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
(一) 申請表。
(二) 印領清冊簽單。
十一、 各校如有需要建檔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十二、 本案聯繫窗口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註冊組長廖組長(連絡電話:04-25672171分機203,傳真電話:25686724,電子信箱:littledingtw@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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