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修)業證明
畢(修)業證明
請洽註冊組
申請人最近
2
吋照片三張。
申請人印章、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本人或監護人親自辦理。
學生證
請洽註冊組
一年級新生入學後由教務處統一辦理,發還後請自行 妥善保管。
若遺失要申請補發,請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申請書及 繳交
2
吋
照片一張。